2009年7月22日《文化产业振兴规划》,这意味着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正式进入国家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序列,成为国家第十一个产业振兴与调整规划,这对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意义重大,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。《规划》强调:“以文化创意、影视制作、出版发行、印刷复制、广告、演艺娱乐、文化会展、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,加大扶持力度,完善产业政策体系,实现跨越式发展。文化创意产业要着重发展文化科技、音乐制作、艺术创作、动漫游戏等企业,增强影响力和带动力,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。动漫产业要着力打造深受观众喜爱的国际化动漫形象和品牌,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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