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4月29日十部委《关于支持国产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[2006]32号),意见明确了“中央财政设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秀动漫原创产品;企业自主开发、生产的动漫产品,可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、所得税优惠政策;具备条件的动漫中小企业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;支持动漫企业开拓海外市场,适当补助动漫产品出口译制费用;加强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,依法采取措施重点保护动漫产品的知识产权……”。7月19日,《关于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》(文市报〔2006〕158号)作了批复,同意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。联席会议由文化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信息产业部、商务部、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、广电总局、新闻出版总署等10个部门组成,文化部为牵头单位。
我国在“十一五”规划中,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,高附加值的动漫产业就在其中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全国有二十几个省市将动漫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大力扶持,北京、上海、苏州、广州、深圳、大连等地相继出台优惠政策,建立了动漫产业基地;对自主原创的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每分钟奖励2000元,在省市电视台播出每分钟奖励1000元。 |